2018年春節、元宵節將至,為貫徹落實《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、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中辦發電[2017]112號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對春節元宵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“四風”防反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;
二、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;
三、嚴禁公車私用或“私車公養”;
四、嚴禁違規收送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等;
五、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;
七、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;
八、全年禁止在學校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。
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新修訂的實施細則精神,帶頭轉變作風、糾正“四風”,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,堅決杜絕“節日腐敗”,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,積極倡導勤儉文明過節新風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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